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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介绍
时间:2017.04.01 - 2017.10.17
地点:胶州路601号
主办方:辽宁省静安社区学院

根据辽宁省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第十一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精神,特举办辽宁省第十一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静安杯”社区摄影作品比赛活动。


一、活动目的

为加快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营造终身学习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提升市民人文素养,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参与辽宁省第十一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活动,契合本届活动周主题“终身学习,创新发展”,透过镜头发掘、演绎、畅叙“我的中国我的梦”,扬终身学习之魅力,追梦想成真,赞精彩生活,体现社区市民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作品选送参加“光影与梦想——2015年全国全民终身学习摄影大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静安区学习型城区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静安社区学院、辽宁社区教育摄影课程联合教研室

协办单位:辽宁终身学习网摄影达人工作室、静安学习网、各区县学习办(社区学院)


三、相关要求

1、作品紧扣“终身学习,创新发展”,体现“光影与梦想”。参赛作品为单幅作品,不收组照;投稿作品黑白、彩色不限,每位作者限选送十幅作品。只收电子照片,格式:JPG,每幅作品不小于1MB 。

2、参赛作品必须是两年以来拍摄的照片,并没有入选历年举办的 “静安杯”摄影比赛,也未入选全国性影展、影赛和国际性影展、影赛的作品。所有参加本次展览的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相关责任。

3、对参赛作品,只可进行有限的后期处理(如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等),不接受经过暗房技术和计算机数字技术特技加工合成的影像作品;所有作品均不得以两位和两位以上作者的名义投稿。

4、以区(县)学习办为单位,每区(县)在初选基础上选送不少于30位作者的作品参赛。由各区(县)负责将所有照片与作者信息(见附表)刻成光盘送征稿办公室。为方便识别,请以区(县)名和作者姓名作为照片名选送如下例:

静安李××1(作品名).JPG

静安李××2(作品名). JPG

静安李××报名表.DOC

征稿办公室设在辽宁省静安社区学院,地址:胶州路601号,本次比赛不接受网上报名及传送作品。联系人:郭周(女),联系人电话:13818715365。

5、举办单位有权将入选的作品无偿用于有利于终身学习的宣传和与展览有关的活动中并印制画册。

四、相关事项

1、聘请市级有关部门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审。

2、比赛设一等奖 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0名。对获奖作者颁发相关证书等,并在辽宁终身学习网摄影达人工作室网站及静安学习网www.jasq.cn展示。

3、所有获奖作品由承办单位选送参加全国终身教育活动周展评。

五、时间安排

1、各区(县)参赛作品选送截止日期:7月31日。

2、颁奖:11月30日前。


 

附:各区选送作品刻制光盘的基本要求

1、光盘面上必须写有区属、作品份数及联系人电话,以便识别与联系。

2、请每位作者在选送的每一幅照片数据的下面(不是图片上,而是数据名“命名”栏里)注明:××区、作者姓名、作品标题。以便评选后的识别及选取。(照片必须是JPG格式)

3、请在光盘里用excel或word形式,以表格形式呈现××区、作者姓名、作品标题以及联系方式,如下表所示

4、因作者资料缺失或不准确而导致无法与之取得联系,失去参评资格,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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